概述
斐济共和国是一个太平洋岛国,位于南太平洋,由332个岛屿组成。斐济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33年7月25日颁布的《商标法》。由斐济知识产权司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斐济语、印地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斐济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兼顾的原则。
斐济是《WIPO公约》《罗马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此外,虽然斐济已于1987年脱离英联邦成员国,但由于长期受殖民主义影响,该国的商标申请仍可基于已有的英国单国注册基础申请或者基于当国的1992年的《商标法》提交申请。
商标申请
(一)基于现有英国单国注册基础申请:
基于已有的英国注册基础申请提交申请的,必须基于英国单国注册,马德里指定英国或欧盟申请不能视为有效基础。不受理服务商标的申请。若申请人非斐济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项目,必须与英国注册基础相同;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必须与英国注册基础相同;
4、委托书;
5、英国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注册证明原件;
6、不能声明优先权
基于已有的英国当国基础申请注册斐济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形式审查-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2-3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无实质审查和公告制度。顺利的情况下,基于已有的英国单国注册基础申请注册目前需要3个月左右。
斐济商标基于现有英国注册基础注册后有效期同英国基础注册,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亦同英国基础注册。
(二)基于当国1993年的《商标法》提交申请
目前,斐济采用英国的旧版分类表,共50个类别,不受理服务商标的申请,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斐济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颜色组合、标语等。费传统商标,比如声音、气味等暂时不能申请注册。
若申请人非斐济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5、说明商标在斐济是意向使用或实际使用;
6、不能声明优先权。
基于当国《商标法》申请注册斐济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2-3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载明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则将会被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员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基于当国《商标法》注册目前需要1-2年;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可能会延长至3-5年。
斐济商标基于当国《商标法》注册后14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开始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为14年。